骑电动自行车经过小区入口时被道闸门夹伤双腿,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?近日,吴兴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权案件,依法驳回原告要求被告物业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.5万余元的诉讼请求。
2019年11月9日,赵女士骑电动自行车经过小区入口处时,被道闸门夹到双腿。随后物业工作人员陪同赵女士去医院检查,影像诊断报告显示双膝关节并无大碍。188BET金宝搏两天后,赵女士又自行到医院就诊,影像诊断报告显示右髋臼骨质变尖,右髋臼骨质增生。赵女士随即起诉至法院,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及误工费共计1.5万余元。
吴兴法院审理认为,原告赵女士未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,行至道闸门前时未减速,且跟随前方人员通过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。赵女士从另一方向快速驶入道闸门,超出了被告工作人员的视线范围及反应速度,被告物业公司在本次事故中不存在过错,故法院依法驳回赵女士的诉讼请求。
该案承办法官说,本案审理过程中,法院并未简单地将责任归于物业公司,而是结合过错责任原则进行裁判。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民事司法领域对于侵权责任认定的思考,对于引领正向社会价值、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作用。
020-88888888